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黄光裕案

发布时间: 2022-06-02 13:42:04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黄光裕案因其曾列为福布斯排行榜的首富而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东卫所委派张世国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中 文 名: 黄光裕 
时 间: 2008年11月19日
刑 期:有期徒刑14年
罚 金: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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