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子戈律师作为嘉宾参加四川综合广播FM98.1《民情之声》节目,与主持人殷江老师、陈鸿老师和邦泰集团品牌总监姚婕妤一起聊聊小区人脸识别门禁的那些事儿。
直播中,殷江老师、陈鸿老师与现场嘉宾围绕智慧小区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存在的信息安全风险防控进行了深度讨论。
从左往右依次为《民情之声》栏目主持人陈鸿老师、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子戈律师、邦泰集团品牌总监姚婕妤、《民情之声》栏目主持人殷江老师。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主要依靠于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判定”人的业主身份,简单来说就是“刷脸识别”。从生理特点来看,人脸是作为每一位公民具有终生唯一性的生理标志,一但被不法分子盗取使用,就不仅是个人信息泄漏这么简单,严重点会造成自己“被犯罪”。这会给公安机关开展刑侦工作造成极大的干扰。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呢?法律如何规定其责任界限?
律师说法
对此,赵子戈律师指出:小区业主享受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智慧家居和智慧小区服务,其本质就是服务供应商和使用者之间达成的一种服务协议。既然是协议就要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业主有义务严格按照流程向服务供应商提供个人生物信息并享有相关服务权利,而服务供应商在拥有采集及使用业主生物信息的权利下,有义务做到对信息的绝对保密和合法使用,一旦信息因服务供应商自身监管不力被泄漏,业主有权追责、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甚至还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因服务供应商失责造成信息数据泄漏,泄漏后服务供应商消极补救或不补救,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以触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涉及恶意出售在服务过程中搜集到的信息数据,将以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重处罚,同样对于个人信息的购买者也要被同罪论处。
同时,邦泰集团品牌总监姚婕妤结合在邦泰集团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中的经验,谈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时,从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使用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信息搜集必须要经过公安部门备案,对信息也要经过多次加密再存储,为了实现人脸识别的功能企业是需要投入很大的研发成本才能做到的,而且对采集到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泄露。
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生物识别技术适用各行业的标准体系也将被逐渐完善起来,因此大家既要对“刷脸”时代的到来充满信心,同样也要以理性谨慎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各种“刷脸”。
东卫律师学院依托于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总部的雄厚资源与鼎力支持、由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创建,学院由“院委会、讲师部、学员部、法学研究会、荣誉顾问、合作办学、实习基地、律所联盟、企业联盟”九大核心部门组成。
学院不仅聘请各大知名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为特邀讲师,还盛情邀请各高校的法学大咖、公检法司的优秀人才和各专业领域的资深律师加入学院。
此外,东卫律师学院还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英才苑府等知名律师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并与多所法学院达成实习基地等战略合作。
东卫律师学院的创立旨在为律师提供学习交流的共享平台,打造法律新秀之才!我们希望与所有律师一同努力,争做青年律师培训中的“黄埔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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