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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诉讼与仲裁委员会委员、执行事务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学士
擅长领域
民商事
典型案例

1.2015年,魏永春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2.2016年,叙永县信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3.2019年,薛韶恩与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4.2020年,赵家兴、余洪超与成都市新都区集协建筑工程公司、徐云建、叶升仕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社会任职
中共党员
2007年获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